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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熊先生在瓶窑镇某瓷砖店购买了300元踢脚线瓷砖,商家承诺3年质保。在质保期内,熊先生家的客厅踢脚线瓷砖釉面颜色脱落,要求商家给予说法。
【处理过程及结果】 瓶窑消保分会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熊先生认为瓷砖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承担更换踢脚线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墙面油漆费)。
商家表示这批踢脚线属于二次工艺品,釉面颜色脱落原因众多,无法认定是瓷砖质量问题。瓶窑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表示,商家虽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该产品的优缺点,但因脱落原因无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000元现金。
王某诉某水暖管件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案
王某从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购买一套地暖设备,并由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进行安装。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地暖设备漏水,致家中积水造成财产受损,经保险员现场勘验,系标注某阀门厂商标的一体阀部件损坏断裂所致。王某***至法院,要求水暖管件经营部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审理认为,某水暖管件经营部销售的地暖设备存在缺陷,致使王某家中被水淹,财产受损,某水暖管件经营部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由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赔偿王某相关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在本案中,消费者王某因一体阀损坏致家中水淹造成财产损失,既有权向产品经营者某水暖管件经营部请求赔偿损失,也有权向产品生产者某阀门厂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产品是由产品生产者造成的,产品经营者可否追偿?
小王与女友相恋多年,在女友生日时为她购买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
小王女友在使用手机半个月后,常常出现卡顿或死机的现象。小王拿着手机在官方维修中心检查后发现这是一台曾经使用过的翻新手机,并且还有水渍。
于是小王根据《民法典》的指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赔偿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由此,小王主张退款,并向手机店主张手机价款的三倍赔偿,最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王如愿拿到了退款3000元及三倍赔偿款9000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手机店的欺诈行为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有可能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律责任。
消防官兵的职责是义务保护人民的生命与财产的,每一位公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消防官兵都将义不容辞地出警。但是
这位鱼老板,要求消防官兵长途救援,更多的是狭隘的一己蝇头私利而已,从而动用消防蓄备力量,这是一种自私行为,不道德行为。如果其他地方发生更重大灾情,会严重削弱消防扑救力量,从而造成重大损失,那时,这老板才知道什么叫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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